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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事业单位笔试周六开考!考点分布图抢先看→

发布时间: 2025-04-25 来源:leyu乐鱼全站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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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文山考区)将于3月29日在文山市举行,为确保各位考生安全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2025年3月24日09:00至3月29日10:30考生可登录文山州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后续招聘过程中均需出示准考证,请各位考生妥善保管。

  本次考试文山考区共设置10个考点,请考生按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提前到达考点学校,按时参加考试。具体考点学校情况如下:

  (一)文山州第一中学。考点地址:文山市开化街道秀峰路158号,乘坐1路、9路、10路公交车可达,地图:

  (二)文山市第一中学。考点地址:文山市新闻路107号,乘坐17路、14路、5路、9路公交车可达,地图:

  (三)文山市城南中学。考点地址:文山市新平街道小沟绞村,乘坐15路、37路公交车可达,地图:

  (四)文山市第一初级中学北校区。考点地址:文山市卧龙街道登科路8号,乘坐12路公交车可达,地图:

  (五)文山市第一初级中学(南校区)。考点地址:文山市开化街道建禾东路19号,乘坐10路、1路、8路公交车可达,地图:

  (六)文山市第四中学。考点地址:文山市七花社区建设路219号,乘坐3路、7路公交车可达,地图:

  (七)文山市思源实验学校。考点地址:文山市思源路1号,乘坐1路公交车可达,地图:

  (八)文山实验小学南校区。考点地址:文山市新平街道实验路1号,乘坐1路、7路、15路、17路、37路公交车可达,地图:

  (九)文山市第四小学。考点地址:文山市安平西路105号,乘坐10路、7路公交车可达,地图:

  (十)文山州卫生学校。考点地址:文山市职园路1号(职教园区内),乘坐13路、附2路公交车可达,地图:

  请各位考生诚信参考,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带违禁物品,不做违纪之事,不抱侥幸心理,不搞作假舞弊。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考场,严禁损坏试卷、答题卡,严禁抄录、复制、传播试题内容。对违反招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35号令节选)做处理;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请广大考生提前关注考试信息,及时打印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的信息提前做好交通、食宿、安全等方面的准备。建议考生重视近期天气情况和路况信息,在考试前一天实地察看确认考点学校位置,熟悉考点旁边的环境及乘车路线、指示标识,避免参加考试时走错考点学校、进错考场、坐错座位,避免延误考试。

  (二)考点学校因受场地限制无法容纳考生车辆,请广大考生和送考人员提前妥善做好出行安排,自觉遵守交通秩序,服从配合交警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疏导和指挥。为保障考点交通秩序安全顺畅,车辆和陪考人员不得进入校园,也不得在考点周边聚集,防止造成交通拥堵。

  (三)考生应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考试当天,须带齐准考证纸质原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原件、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在考试开始前60分钟起有序进入考点,考试开始前30分钟起经监考人员核验身份、安全检查无异常后进入考场,对号入座(要格外的注意核对自己的考点学校、考场及座次)。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四)本次考试统一配备文具,考生自带文具不得带入考场。参加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统一配发直尺(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医疗卫生类(E类)为合订本,客观题所有考生均须作答,主观题由考生按报考具体岗位类别作答。严禁将各类手表和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有关设备带入考场,除准考证、身份证外的其他任何物品统一放置在考场门口(通讯设备、电子设备必须全部断电),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五)考场有视频监控全程录音录像。进入考场时将用金属探测仪进行安检探测,请最好还是不要穿戴含有金属的衣物或饰品,佩戴助听器的考生请自行取下,避免造成伤害。

  (六)试卷和答题卡发放后,考生应立即检查本人卷卡是否有装订、印刷错误、字迹模糊或折皱、污点等问题,如有请立即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否则后果自负。

  (七)两个科目笔试连续进行。试卷为合订本,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请按规范要求作答,合理的安排好作答时间,不得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或结束信号发出后答题。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

  (八)答题情况将进行雷同鉴定,鉴定为答卷雷同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并将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保管好自己的答题信息,防止被他人抄袭。

  (九)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本次考试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十)考生必须要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严禁扰乱考场秩序。因不遵守考试规定或个人疏忽失误不能顺利参加笔试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预计3月28日,受西偏南气流影响,文山城区晴转多云局部有阵雨;29日多云局部有阵雨,30日多云。具体预报如下:3月28日晴转多云局部有阵雨(14~26℃),考试当天3月29日多云局部有阵雨(13~24℃),3月30日多云(13~23℃),请广大考生重视近期天气变动情况,以免影响考试。

  第四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监督。

  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依据本规定对公开招聘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第五条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第六条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四)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五)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经提醒仍不停止的;

  (六)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及考试相关设施设备的;

  第七条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六)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八条应聘人员有下列很严重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三)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的很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九条应聘人员应当自觉维护招聘工作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并责令离开现场;情节严重的,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在阅卷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作答内容雷同的具体认定方法和标准,由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确定。

  应聘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处理。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